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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H* N! R1 V+ b4 q: q. a6 h第1章 月光城的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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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r0 g* C( U! d1 h2 F/ P我叫雷克,我是名商人——烈焰帝国的一名合法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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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尽管我的年纪不大,可在月光城这个巴掌大的地方,我也算的上是一个小有名气的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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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u8 V* }* y9 c( R7 T4 k1 J6 b9 w我曾听一个商界前辈说过一句话,那就是:什么都不能阻止商人获利的心。多经典的一句话啊!至于是哪个前辈,我这里就不便透露了!我将它当做我经商的至理名言,并且花了一个金币,找了全城最有名书法大师写成条幅,装裱起来,就挂在我的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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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始终坚信选择经商之路还是非常有前途的。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雷鸣大陆上,只有两种人能吃得开,要么你拥有傲天霸地的实力,不管你是一名勇猛无匹的骑士,或是一位魔力无边的大法师,亦或是一名箭术无双的神射手,只要有本事那你就是王者;另外一种人就是财力最强者,在这里没有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只要你有足够多的金币,你照样可以做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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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梦想就是在三十岁之前,就成为这个国家最富有的人,我的偶像就是沃特·盖次,他可是唯一一个能凭借自己的财力,影响到整个帝国大政方针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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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1 Y( l, F, o: Y为了这个梦想,我从十岁开始就注意完成最初的原始资本的积累。我不像那些富家子弟,生下来就有大笔的金钱可以随意挥霍。我是个孤儿,鬼知道我的父母是那一个!生了我,却不养我,这样的父母真没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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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月光城的孤儿院里度过我的悲惨童年的。没有人比我更清楚一枚铜币,对于一个饿了五天吃不上饭的孩子的重要性。所以我不像其他孩子那样,从小就有成为大魔法导师、禁军铁卫之类的虽然宏大却虚无缥缈的理想,我要做就做全烈焰帝国最富有的人,我也要像沃特·盖次一样,在帝国的都城——火泪城的荣誉广场上塑立一座高高矗立的金色雕像,上面篆刻着我的名字——雷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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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 @3 r: u; f9 y# T我的信条是,既然做不了富人的子孙,那我就做富人的祖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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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了三年的时间完成了我第一个目标,我在月光城最大的钱庄帐户上的存款已经达到了五位数——一万金币!这对于一个刚刚十三岁的孩子来说,可算是笔巨款了。当孤儿院里那些同龄的孩子还在摇尾乞怜地接受着帝国政府的供养的时候,我独自搬了出来,租了间民房,开始了我商业传奇的第一步。9 t& e; n8 |+ `$ j
# [( J: C, I3 |/ }: X. R$ f8 r这个消息在孤儿院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一个十三岁的孩子竟然在短短的三年时间里,赚到了一万金币,注意,这里可是金币,这也太不可思议了!昔日那些光屁股长大的玩伴纷纷找到我的住所,向我借钱,虽然都要的不多,但都被我无情地拒绝了。妈的!我过去饿得快死了的时候,这帮家伙连一口面包渣都舍不得给我,现在我发迹了,竟然厚着脸皮找我要钱,门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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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为了赚这一万金币我容易吗?开始的日子,我天天拿着一柄生锈的柴刀,独自跑到距离月光城很远的妖兽森林的边缘,采集食人花的果实和叶子,或是爬上烈焰崖那高耸的峭壁上盗取杀人蜂的蜂巢。这可都是玩命的活!我清楚地记得最危险的一次,我为了多采些叶子,我钻进了丛林深处,突然从一株大树后边窜出一头长着绿毛的魔狼,我吓坏了,大喊救命。也许是我命大,就在我将要葬身狼腹的时候,恰好有位进山采药的老召唤师经过这里,听到我的呼喊后,杀了魔狼救下了我。$ m2 J3 C6 T: q( n4 T; J. V
j5 q0 z( \% ~% Q0 j* N两年后,我身体长高了些,力气也大了些,就开始捕杀丛林中那些蠢笨的猪妖了,杀了它们,我能得到比较珍贵的魔核,那些成了精的大猪妖体内还会有极其稀有的魔炎石。这些都是那些炼金术士需求最大的材料,猪妖魔核至少可以卖到三十银币一个,而魔炎石则更贵,有些阔绰的炼金术士则直接出价两枚金币。天啊!一枚金币就够我一个月的生活开销了,真不知道他们收购这些东西到底做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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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逐渐摸清了大猪妖出没的规律后,我的收获也逐渐增多。后来我变聪明了,在自己猎杀猪妖的同时,还以极低的价格收购那些急等钱用的猎人们手中的材料。我一般都是先囤积起来,找个合适的机会再高价卖出去。9 T! k/ F( }1 P& C; X$ a* ?8 W
& X3 {6 {' l$ g我就是靠贩卖这些东西慢慢地发迹起来的。大家说,一个十三岁的孩子,能做到这些,我容易吗?那帮厚脸皮的曾经欺负过我的家伙竟然来找我借钱,我怎么可能借给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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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长大点,十四岁我便跟随一个大叔在外边跑团。十七岁我完全摸透了经商之道的真谛后,我便甩开了他。对!没错,是我甩掉了他!他是名奸商,在月光城商界的名声很坏。用他的话说,无商不奸,想赚大钱,就得做没良心的事!但我却不这样认为,奸商的生意永远做不久,更做不大,要想成为一名像沃特·盖次那样的帝国首富,最重要的还是诚信二字。4 F2 H7 o, }/ M$ @5 O(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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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们师徒俩现在形同陌路,不过我还是要感谢他,是他教会了我生意场上的明争暗斗、尔虞我诈,有了这身本领才确保我在这几年里没载过大的跟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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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 D5 g( @- L( _% C. w独立经营后,我开始在小城的商业圈里小有名气,为了赚钱,我什么生意都肯做——当然除了那些违法生意。( Y) n8 d/ h9 b2 c/ P6 o( @1 z$ j+ q
' \2 `) X! [, W0 v) P0 ?我可以冒着生命危险跑到兵戈四起的金戈莽原,收购那些矿工偷运出来的光芒晶矿;我还会跑到危机重重的死亡沼泽,从那些高级佣兵的手里收购食人鳄的珍贵皮革。由于我是主动上门服务,而且开价也比别的商人高许多,渐渐地月光城的炼金材料市场就被我一个人垄断了,这些都是最紧俏的物资,只要带回城不愁卖不了大价钱!8 I) R/ _' b: @- [2 w) ^
; _* T4 _: @# r! x0 q% B; U( k& `2 y虽然我店里的货物价钱昂贵,但品质绝对有保证,并且顾客不满意可以随时退款。这就是品牌效应!垄断和品牌是我赚钱的两大秘诀!就这样,优质的产品、齐全的货物和良好的口碑让我的生意越做越大。8 z9 R: {1 |0 P" N
0 k: M" p* m1 F8 J; O: i" s截止前天我的生日为止,我粗略地算了下我的个人资产,三百万金币,一个让人惊讶的数字!我自己都没想到我会有这么多钱!有了这些资本,我已经可以算的上是个小富了!但我并没有沾沾自喜,我知道距离我那宏大的大富大贵的梦还差得太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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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岁,对于帝国所有的人来说都是个命运的里程碑。帝国有规定,所有的年满二十岁的青年,都有一个选择职业技能学院进行深造的机会。我说的可不是什么烹饪学校、裁缝学校之类的地方,而指的是预备军营、丛林营地、召唤祭坛和魔法师学院四大主流职业训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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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X; @' F4 v$ c我的那些孤儿院的穷朋友大多数人选择了预备军营,因为在那里不但吃穿不愁,而且还有专门的武士导师免费传授他们基本的斗气和武技,毕业后成绩好的还可以直接转职成见习武士,再混下去就是正式的武士,要知道在烈焰帝国,能成为一名真正的武士是件多么令人荣耀的事情啊!俗话说,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们毕业后首先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应征入伍,做一名帝国战士。这可是个铁饭碗,吃皇粮的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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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不羡慕他们,更不想参军,我可是清楚的很,战士这个职业,特别是低级战士,在历届战争中所充当的角色只有一个,那就是炮灰!这是我从金戈莽原的那些见证了无数次惨烈战役的老矿工口中听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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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4 E( {0 K/ @4 T5 Y近年来,由于矿产资源日益贫乏,烈焰帝国与雷霆帝国间的资源战也愈演愈烈了,听说每次战事伤亡的人数都在万人以上,其中大部分都是些新入伍的年轻战士。3 f' l& l7 u4 ~; T
8 j4 V/ M5 [( ], t5 ~0 g( ~我可不想做这样的炮灰!横死沙场,虽然听起来是为国尽忠,而且死后帝国还会追封一个所谓的“荣誉烈士”的称号,可小命却没了啊!说的再好听,名气再响亮,有个屁用!荣誉广场上永远不会树立一个小兵的塑像,充其量会在犄角旮旯的那几座英雄纪念碑上,用小的不能再小的字迹刻上你的名字:某某某,烈焰帝国荣誉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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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这些头脑简单却傻得可爱的家伙外,还有一部分人选择了丛林营地,去做了弓箭手,这个选择不错,起码打起仗来不会充当别人的炮灰!可我听内幕人士说,丛林营地培养出来的人,只有一个选择,那就是成为一名冷酷的暗杀者,受帝国外交部的直接领导,以前所用过的名字、出身籍贯、家庭住址等等统统从档案里清除,并且帝国外交部会给每个人一个编号,比如暗杀者甲,暗杀者乙……,更重要的是,加入这样的组织后,将会失去终生的自由,可能连恋爱生子的权利都没有了,更别说能在荣誉广场塑立雕像了!$ L/ @' A5 q) x; @8 p- w: u9 f
/ \. K. I& m! }& t1 O5 H5 J唉!可怜的家伙们,我同情你们!# y v5 R7 ^% b1 G* z: @
8 q t' Q& t2 V6 y还有些伙伴选择了召唤祭坛,其中有很多是被预备军营和丛林营地拒之门外的女生和一些四肢发达头脑过于简单的家伙。他们来这里正好,女的可以被培养成通灵召唤师,学会各种治疗术,可以在战场的后方救治那些受伤的战士。可至于那些大块头的家伙干什么用我就不太清楚了,听说这些人的培养方向一直是帝国的军事机密,这让我感到非常的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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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个雷鸣大陆上,魔法师的地位相当尊贵,衡量一个国家究竟有多大的战力,一个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看这个国家的高级魔法师的数量。那些拥有恐怖杀伤力的高级魔法师才是决定一场战役的关键!可是,据我了解孤儿院的孩子没有一个选择魔法师学院的,这令我大惑不解,后来我才知道主要是因为魔法师学院不是这些孤儿们能进的了的!高昂的学杂费和学习魔法的过程中巨大的开销,令这些衣食都没有着落的孤儿无法承担,尽管其中有很多憧憬这个职业的,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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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m" U' y; N8 x9 u但这个问题,对于我来说,不算什么,我有那三百万的资产在,难道还怕花不起这小钱吗?可我也毅然放弃了做魔法师的选择!也许那不是我想要的生活,在我的心中,只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做个成功的商人,帝国的首富,我要在三十岁之前让我的塑像矗立在火泪城的荣誉广场上!任何一个可能影响到我成功速度的选择,我都会放弃!1 v! D+ m5 p% s+ p4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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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几天后,随着帝国政府颁布的一道法令,我继续做商人的梦暂时破裂了!( r6 o) W( t4 v; Z0 M8 i
) @* X) q( g# g* p7 E事情是这样的,货物的运输,除了少数商人有教会关系,可以经由魔法阵传送外,大部分商人都只能通过雇佣专门的佣兵运输队伍来运输。- s8 R! a) j4 j1 u: C0 f7 U: a: z
% g; q# T$ a$ e) F: r' Z可是近来帝国境内高级魔兽突然增多了起来,经常有商队途中遇袭的惨案在全国各地发生,那些佣兵们尚且可以逃命,但那些手无寸铁的商人们却成了魔兽们的美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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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 p) |8 A3 |' R* _8 H' J所以帝国商业部也借此机会颁布了一条法令:鉴于全国各地魔兽频繁出没,使得商队在运输途中危险系数增大,为确保商人们的生命安全,自即日起,凡经商者必须持有四大基础魔法学院其一的结业证书。' v, d" U9 h5 o( a) m; u* s1 w
) A4 I8 V- m% }! l. D$ K法令刚一颁布,立刻在帝国的商界引起不小的轰动。我从小养成了冷静思考问题的习惯,无论什么事情,我总是能透过现象看到本质。就拿这道法令来说,表面上看大家可能会觉得帝国政府是为了商人的安全考虑,让商人们都学会简单的魔法,遇到魔兽袭击的时候好能自保。可实质上却没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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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烈焰帝国,最富有的其实不是商人,而是帝国商业部。从商业税、过省税到管理费,他们都要从中敲诈上一笔,就连摆地摊的小贩都要收取百分之十的营业税。这样说吧,凡是和商业沾边的行为,都少不了他们的利益。我是严重鄙视这些人的,借用前一段最流行一句话说,就是——我最烦这些收税拿钱的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8 @0 k. a2 J' A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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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单纯是为了安全因素的话,为什么非要让大家进魔法学院学习呢?为什么不送去预备军营,或者丛林营地,或者召唤师祭坛呢?再者说,像我这样的商人们,就算进了魔法学院,又能学会什么呢?魔法可是最奥妙的东西!像我这样的年轻商人还好说,也许学上个一年半载的能学会几个简单的魔法,但那些上了年纪七老八十的老家伙们,要是还能学会魔法那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所以说,这道法令的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钱!商业部的混蛋们早就瞄上了我们这些合法商人的腰包!不吐出些来是绝对过不了关的!8 M1 i& ?# F2 n: v: |8 R! Z
7 y& T8 @; C% C9 m我私下里曾经找到过商业部驻月光城的办事员,他本来说什么也不肯透露些内情给我,但看在我随后奉上的一千金币的面子上,还是多多少少地透露了点信息。像我们这样的商人,如果不想去上学,但又必须要拿到证书,其实完全可以多交纳相当与正常学费十倍的价钱,由商业部委托魔法学院培训一年,就能顺利地拿到证书了。换句话说,就是只要你交了足够的钱,去不去学院学习,没人会管你的!. a' D9 t1 V8 _; f6 a8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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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黑!十倍的价钱!本来魔法学院一年的学费就昂贵的要死,听说大约要一年五万金币,那十倍就是五十万!天啊,我六分之一的家产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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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D- b7 [$ X; n" V+ o3 L明摆着就是商业部的变相收费,我敢肯定在我们交给魔法学院的这笔学费中,有大部分是商业部的分红!多么无耻的勾当啊!你们要是想收钱,直截了当地来就是了,干什么还要浪费我们一年的时光?难道是哪位仁兄突然良心发现,决定不再毫无付出地收钱,想给我们一些回报了?可你们这些猪头知道不知道,这一年的时间对于事业蒸蒸日上的我来说,有多么重要啊,也许在这一年时间内,我会把我的三百万变成一千万也说不定!最后我得了个结论,那就是——不合时宜的好心只会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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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骚归牢骚,我权衡再三,最终还是没舍得把我辛辛苦苦挣来的五十万金币捐献给那群猪头,所以我只有老老实实地去上学了。后来我想开了,先弄个证书,以后去哪里都方便,反正我还小,去学院里呆上一年也不是不可以,正好趁机补习下各地的语言,以便于日后把我的生意发展到整个烈焰帝国。说实话,这些年的打拼我也累了,趁机找个地方休息下放松下心情也不错。除此之外,还有个原因,就是我听说小城里所有的贵族子弟好像都在这个学院,若是能通过他们联系上那些高层人士,那我的商业帝国之路会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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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离月光城最近的是一所叫做金色圣光的老牌魔法学院,它坐落在距离月光城一百公里外的雾云山脚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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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我取了五万金币,去了趟金色圣光魔法学院驻月光城的办事机构报了个名。一切手续办完后,我得到了一张烫金的入学通知书,上面通知我两天后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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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6 p- M, ]; K1 t5 i% }时间紧促,我得好好准备一下。到了晚上,我找来了几个我最得力的助手,其中一个叫比利的中年人。他跟随我已经两年多了,从来没出过一点差错,把手头上的生意暂时交给他打理,我最放心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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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进魔法学院了,那必须得有身像样的行头啊,要不可对不起我的身份。吃过早饭,我沿着小城的街道闲逛起来,在最大的一家服装店里,我看中了一件黑颜色的秘法长袍,无论从样式、做工、以及质地都令我非常满意,这家店的老板娘我早就认识,她挑了件最大号的衣服给我,我试了试,正好合身。9 m- V+ X4 C0 x5 ?+ [8 j/ X" `6 R
, E& \% h/ ?" E, D8 ^/ H8 ~老板娘是位极其精明的女人,这些年我可没少跟他打交道。“吆,看看,多合身啊!简直就像给你量身定做的一样,实话告诉你,这种款式的秘法长袍是我们店里销量最好的衣服,这件最大号的好几个人说要,我都一直没舍得卖,专门给你留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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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心里骂道:净放屁!少来忽悠我!要不是我来买,这件衣服估计再摆上一年也没人要,因为我所见过的法师大部分都是那种瘦小枯干的身材,很少有超过一米八的,而我的身高已接近了一米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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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n7 V0 A+ J% k心里虽然骂着,但我脸上仍堆满了笑容,这是我多年经商训练出来的习惯。' W F8 M: u5 p* T7 S; 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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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我又在这里挑了几件跟这长袍配套的东西,一双秘法长靴,一根细细的要带,一副结实的手套,外加一件披风,全部都是我最喜欢的黑色。我这人从小不喜欢带帽子,所以就没要那顶尖尖的魔法帽。穿戴整齐后,照照镜子,自我感觉还非常不错。8 f( X7 u' |0 W* ^* z( ?
, ^& n5 K) L0 R, G: N m" L付了钱准备离开的时候,店里又来了名客人。年纪与我差不多,长的还算清秀,但身上穿着一套粗布衣服,从头到脚打满了补丁,露着脚趾的鞋子上还沾满了泥巴,一看就是从乡下来的穷小子。他一进店,俩眼直接瞄上了我身边这排陈列着魔法长袍的衣架。) V4 h8 e, m1 ?1 B3 p( h& ]. X
; d. g( h) W+ O% {难道他也是来买魔法师衣服的?他这样的穷小子难道也准备去魔法学院?我感到非常地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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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这穷小子只顾着仰头看衣服的原因吧,以至于踩到了我的脚上还没发觉。“咳,咳!”我咳嗽几声,他这才意识到自己踩了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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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了我一眼,由于我刚刚换上了这套鲜亮的行头,他一下子将我当成了一名初级魔法师了,连忙赔礼道:“对,对不起,尊敬的魔法师!……”/ |) L$ U9 q/ d5 b, R' C/ U# x1 a+ o
5 V+ p% J, C9 D5 i. [4 o4 r6 J, j看着他那慌乱中略带敬畏的表情,我感到滑稽至极,我哈哈笑道:“我叫雷克,月光城最年轻有为的商人雷克,还不是什么魔法师。你叫什么,来这里也是买魔法衣服的吗?”! X# U, R6 k. S1 j3 ]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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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告诉我他的名字——蓝翔,他也是金色圣光魔法学院新录取的学生,属于普通录取的那种。由于初次见面,我没好意思问,他穿成这样,相必也穷到极点了,怎么也有钱上的起昂贵的魔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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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说话的间隙,他的目光一直没有离开过那些做工精美却价格不菲的魔法长袍,看得出他对它们的渴望。精明的老板娘丝毫没有因为他的衣着而对他有一丝的冷遇。“买不买没关系,喜欢可以试一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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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2 S$ Z3 A4 a4 H8 ? L于是在老板娘极力的介绍下,蓝翔终于同意试一试,他选了一件天蓝色的魔法长袍。俗话说,人佩衣服马佩鞍,这话一点不假,蓝翔在换上这件剪裁得体的长袍后,简直变了一个人一般,他那消瘦的身材,淡兰色略带忧郁的眼神,还真有几分魔法师的气质。我敢说若是他的手上再配上一柄细长的法杖,那才真正叫个完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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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镜子前反复看了许久,自己也非常满意的样子。可半晌后,他仍是面带遗憾地脱了下来,又换上了自己的那套破旧的衣服。“谢谢,谢谢您,我,我……我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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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P' `/ `3 ]2 f: b我明白,他一定是囊中羞涩。不知道怎么搞得,我心里竟然泛起几份怜悯之情,因为我也是从穷小子的时候过来的,我能理解他目前的窘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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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C+ S+ A( t6 A# q蓝翔又向我道了个别,然后面带遗憾地转身朝店外走去。我天生是个完美主意者,蓝翔那遗憾的神情让我看在心里觉得很不是滋味,于是我善心大发,在他就要迈出店门的一瞬喊住了他,我决定掏钱帮他买下来。既然我们是校友,又能在这里遇见,绝对是上天安排的缘分,况且这件衣服只不过五十银币而已,这对我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2 S, H" R F( {. L#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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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将包好的衣服递到他的手上的时候,他激动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了。在推辞了半天后,他很难为情地收下了。好人做到底,随后我又总共花了九十银币,也给他制办齐全了一套行头,包括帽子、要带、披风、手套、和鞋子,全部是天蓝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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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x# v _- o! l9 X随后我又问他道:“你住在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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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翔摇摇头。“我是今天刚到月光城的,我的家离这里很远,明天就是开学的日子了,我随便在哪里蹲上一宿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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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如此,那你就跟我回家住吧,明天咱一起去学校报道!” |